有人對我說:「有些人真傻,竟會做些沒有回報的事。」我望著他,然後傻笑了。
說來,想起從前,我也做過些傻事。當我還是小學生時,跟一個男生很是要好;那時我倆也同住一個屋村,也就讀同一所小學,因此也就一起上學。有一天,我們應該在討論網球術語之類,也想不起言談間有甚麼分歧,竟忽地裡吵得臉紅耳赤,接著就互不理睬了。此後呢?我倆見面時雖然還會點頭示好,但卻再沒有交談了。現在我想起也感到可笑,就是這麼芝麻綠豆的事,竟然讓兩個男生再也不是朋友。後來我倆也鮮有機會碰面了,聽說他因家庭問題,要經常搬家,成了「遊牧民族」。
偶爾我也會向好友們投投訴,說他們不太理會我,然後發一下神經,就正常了。情感動物,有時也需要不理智,做點傻事。
可是,為了一些事情而跟一些人未能成為朋友,或偶爾向好友們發一下神經,未必真的太傻;有時可能欠缺些緣份,有時可能大家尚年輕,有些爭辯也未必了解自己想表達甚麼,況且如果雙方真的有甚麼意圖,那些動作也就不是一件傻事;甚至偶爾向朋友們鬧情緒,也可能是種戲言,一切也是調節心理的一種表現,並非代表不理智。但要是面對著一個我愛的人,就可能會完全失去理智,做出很傻的事。
為愛,我可能會肆意向任何人發脾氣,在鬧情緒後,我才明白自己無法表達對她的愛;為愛,我可能會撒不少謊,可能在她面前,或在任何人前編造謊言,就只為了要保護著我和她的一種關係;我亦會把別人批評她的話也編造得如優點一樣,甚至為了她而跟任何人對著幹,或跟任何人反目;為愛,我可能會獨個兒去不同地方搜尋不一樣的禮物,只為給她一個驚喜;又或者會不眠不休地製作一份禮物,也只為博取她的一笑而已。
對的。為愛,任何人其實也可能會失去理智,就這樣做著一些事情,但卻沒有去想著能從對方身上得到甚麼回報。
或者人越大越成熟,便會覺得這些事情也很傻;可能是因為大家的眼光也勢利了,只感受到人與人之間只存在著互惠互利的關係;你肯賣,我可以買;你肯買,我也可以賣,活在這樣繁榮的城市,大家其實也不需要裝著道貌岸然的樣子,站在道德的高地,因為做些沒有回報的事可能也是違反道德的。
但我做著這些沒有回報的事,也會感到幸福,那就不會介意當個傻小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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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我們都笑了





